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残疾人的离婚。我是残疾人。因为黄金,我和男人分了四年。我有一个女儿。我女儿一个月后就离开了。现在男人起诉离婚。我想要孩子一半的监护权吗?

子女抚养
2023-03-25 01:04: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残疾人离婚,如果儿子在两周岁以下的一般抚养权是归女方,但如果女方存在下列情况,或者双方协商一致决定抚养权归男方的,则孩子的抚养权归男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夫妻离婚子女监护权的判断标准是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
    一、两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与母亲同住。但是,如果母亲患有长期无法治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抚养条件不履行抚养义务,孩子可以和父亲一起生活。
    2、对于两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都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更有利于争夺子女的监护权:
    (1)绝育或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2)子女长期生活,改变生活环境明显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
    (3)没有其他子女,对方有其他子女;
    (4)孩子和他们一起生活,比对方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 法律分析:夫妻离婚时,子女监护权的归属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将按照有利于儿童成长的原则作出判决。因此一方离婚对子女监护权的归属影响不大。法院应当根据儿童身心健康的利益、保护儿童合法权益、未成年子女年龄、与父母的感情、父母双方经济状况等因素。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四十四条 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第四十五条 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十六条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