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原告变更诉讼状,谁来承担被告要求的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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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5 08:18: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律师费通常都是委托人支付,也可以败诉方承担。律师费通常都是委托人支付,通俗讲就是谁请律师谁付费。但是在部分案件中,比如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律师费承担主体的,或者在某些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案件等,原告在诉状中要求被告承担因调查、制止侵权行为而发生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的,法院可以判决由败诉方承担。
    另外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有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则在起诉或仲裁时,关于律师费的诉讼请求一般都会得到支持。因此,合同双方在拟定合同时,可以将律师费列为违约赔偿内容中,甚至可以将律师费的承担方式、承担标准也详细列明。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原告败诉还可以继续告吗
    民事诉讼输了,可以继续告,如果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可以提起上诉。
    如果是一审判决生效后,不服判决,可以申请再审。另外民事起诉必须要有基本证据,如果提起民事诉讼,但是没有任何的证据,只是原告人的一派空话,人民法院也不可能受理。民事起诉必须有具体的可以依法执行的诉讼请求,并且必须有据以起诉的事实、理由。
    如果没有这三项内容,人民法院将无法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责任,无法作出合法、具体、可以执行的判决。
  • 法律分析:原告变更诉讼请求的,诉讼费用也会变更,并且诉讼费用是不会退还的。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在诉讼中变更诉讼请求数额,案件受理费依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增加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补交;
    (二)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前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减少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退还。
    第三十五条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后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减少请求数额部分的案件受理费由变更诉讼请求的当事人负担。
  • 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原告变更诉讼请求的,诉讼费用也会变更,并且诉讼费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增加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增加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补交;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减少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退还。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一条当事人在诉讼中变更诉讼请求数额,案件受理费依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增加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补交;
    (二)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前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减少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退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