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首先,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
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因此,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以房产证上所记载的权利人为准,婚前以自己的名义签订了购房
合同和贷款合同,并办理了产权证,那么房屋的所有权自然归个人所有。
其次,婚前一方以自己的名义贷款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会因为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购房人向银行偿还借款的行为,属于购房人与银行因贷款行为而产生的
债权债务行为,如果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则可以认定为用夫妻共有财产偿还一方的个人债务,并不影响所购房屋所有权的归属。
最后,房屋价格升值应当认定为房屋的自然孳息,归
房屋产权所有人享有。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
所以,房屋价格升值的收益应该归房屋产权所有人享有。 婚前买房,产权婚后才办 解答:如果一方婚前买房,婚后共同偿还贷款,产权证是婚后办下来的,该房产可以认定为夫妻婚姻期间所得,则可以认定房屋为夫妻共同所有,增值部分自然归夫妻双方共有,而一方支付的首付,应当从总房款中扣除,作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买房,产权落给孩子 解答:很多夫妻在婚后贷款买房子的时候,喜欢“往长远考虑”把房产名字落到孩子名下。那在以后离婚的时候,该房产就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了,因为该房产实际上属于孩子,所以,离婚双方对该房产都没有权利争取。
这样的话,问题又出来了,就是孩子判给一方,
抚养孩子的一样带着孩子在房子中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