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庭传票找不到被告的确切地址,原告该怎么办?

2023-03-26 13:20: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找不到被告,可以由法院对被告进行电话方式进行通知;
    二、如果法院电话通知被告,但被告没有到法院领取传票,法院还可以邮寄方式送达给被告;
    三、在法院电话和邮寄方式通知被告之后,被告没有到法庭应诉,法院可以依法缺席判决;但民事案件有的不能缺席判决。
    四、如果法院受理了起诉,在找不到被告的情况下可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时间为60日;
    五、法院找不到被告,告知原告无法受理的情况,应立即向上级法院进行申诉;
    六、法院找不到被告,并不会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和最终判决
  • 法院找不到被告人,传票无法送达,可以通过公告等方式送达。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
    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由其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法院传票是指由原告准备、由法庭下达的用来通知答辩人其被起诉信息的法定文件。
    法院传票是人民法院依法签发的,要求被传唤人按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出庭参加诉讼活动或进行其他诉讼行为的书面文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四条 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第八十六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法院送传票找不到被告人的情形,是可以邮寄送达的,邮寄到到注明的地址,即视为已送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八条 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
    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