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驳回诉讼请求和裁定驳回诉讼有什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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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6 14:48: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驳回诉讼请求与驳回起诉的区别有:
    1、适用法律不同。驳回起诉适用程序法。而驳回诉讼请求既可适用程序法,又可适用实体法;
    2、适用的诉讼主体不同。驳回起诉适用的诉讼主体是单一的;而驳回诉讼请求适用的主体是多元的;
    3、采用的裁判形式不同。
    驳回起诉应当采用裁定形式;驳回诉讼请求应当采用书面判决。
    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有哪些
    1、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依据;
    2、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
    3、原告错误地主张法律关系;
    4、原告超过诉讼时效提起诉讼。
    驳回起诉是法院已经受理案件后发现案件不属于法院受理或不符合受理条件而原告不同意变更或撤诉的,法院作出驳回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驳回起诉与驳回诉讼请求的区别如下:
    1、适用法律不同。驳回起诉适用程序法;而驳回诉讼请求既可适用程序法,又可适用实体法;
    2、适用的诉讼主体不同。驳回起诉适用的诉讼主体是单一的,主要适用针对原告的起诉;而驳回诉讼请求适用的主体是多元的,既可以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也可针对被告的反诉请求以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诉讼主张。
    驳回执行申请后怎么办
    驳回执行申请后,涉及到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在人民法院作出裁判后,由于债务人不履行或拒绝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当事人在法定的执行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启动执行程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
    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 法律分析:
    1、适用条件不同:驳回起诉主要是当事人的起诉不符合民诉法规定的受理的条件。驳回诉讼请求是指当事人的诉求有合起诉条件,但是缺乏足够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2、适用的阶段不同:驳回诉讼请求必须是在案件已经进行实体审理之后;驳回起诉既可以发生在实体审理前,也可以发生在实体审理后,是对程序上的评价,所以应适用裁定的形式;
    3、适用的法律文书不同:驳回诉讼请求对当事人是否能够胜诉的评价,所以应适用判决的形式;驳回起诉是对程序上的评价,所以应适用裁定的形式;
    4、产生的后果不同:当事人的诉求被判决驳回后,无新的事实和理由,根据“一事不再理”的原则,不得再行起诉。而驳回起诉,一旦其符合起诉条件,当事人可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民事起诉状时,需要补充必要相关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在补齐相关材料后,应当在七月内决定是否立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