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因为战地导致我的地五法种植怎么办,国家有补偿吗?
土地纠纷
2023-03-26 16:3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法律分析: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
征用
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安置补助费。
3、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
征收
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
工程建设
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建设单位应支付土地补偿费、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如下:
1.征用耕地、蔬菜地,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倍计算;
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第四十九条 上级单位或者其他单位非法占用被征地单位的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责令退赔,可以并处罚款,对主管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个人非法占用的,以贪污论处。
第五十三条 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犯,赔偿损失;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被侵权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分析: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建设单位应支付土地补偿费、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如下:
1.征用耕地、蔬菜地,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倍计算;
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九条 上级单位或者其他单位非法占用被征地单位的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责令退赔,可以并处罚款,对主管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个人非法占用的,以贪污论处。
第五十三条 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犯,赔偿损失;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被侵权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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