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朱律师。我开车撞上了电动车。我负全部责任。现在我已经出院了。误工费不一样。保险公司每天支付105元。受伤的人不同意。他们总是给我打电话。你觉得我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3-26 16:54: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交通事故对方不配合处理该怎么办
    1、交通事故对方不配合处理解决方法如下:
    (1)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找负责交通事故的交警进行处理;
    (2)符合保险公司代位追偿规定条件的,也可以用代位追偿的程序;
    (3)也可以让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邮寄肇事方,然后到,在诉讼时效内一年及时提起民事诉讼,胜诉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或者委托律师根据责任认定书索赔。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二、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标准是怎样的
    1、一方行为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各方行为及过错程度对事故作用相同的,各方负同等责任;
    3、一方对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的,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4、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
  • 交通事故理赔协商不一致的处理:当事人就交通事故理赔等相关内容协商不一致时,可以以对方当事人和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提起民事诉讼。起诉时需要准备的证据材料,除了责任认定书、调解书或复议裁定书,还包括受害人的伤情证明以及与赔偿相关的其他证据等。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误工费只针对人受伤后需要医疗,造成其本人收入减少的才会赔偿误工费用。对方车辆维修产生的维修费是需要赔偿的,但人员并不会因为车辆维修而无法上班。因此,因为车辆维修要求索赔误工费用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但如果对方要求你赔偿车辆维修期间、合理的替代性交通工具的费用,一般是支持的。
    如果你所驾驶车辆投保了保险,可以选择保险公司进行赔偿。如果你是执行职务造成的,相应损失应当由单位承担(单位承担后可能向有过错的人员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