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和一个离婚的交往快5年了,但他始终不给我看他的离婚证,请问我有权利看他的离婚证吗?

离婚
2019-05-12 21:42:4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离婚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由双方协议处理,无法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以及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两周多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双方均要求抚养的,一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身心健康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另一方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对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考虑该子女的意愿。
  • 协议离婚程序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五)、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六)、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七)、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八)、颁发离婚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