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办理租赁房屋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房屋租赁
2023-03-27 04:16: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租赁房屋合同登记备案证明进行办理的程序是:
    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并出具加盖本机关受理专用印章的申请受理通知书;
    2、受理机关需对相关的事项进行审查;
    3、由收件工作人员收件初审,个人出租房屋的登记备案由街道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中心审批;
    4、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进行登记备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 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 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所需提交材料:
    1、房屋租赁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屋合法权属证明;
    3、当事人的合法证件;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证书或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已抵押房屋的,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证明;
    5、转租房屋的,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转租的证明;
    6、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提交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证明;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文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 租赁房屋合同登记备案证明进行办理如下:租赁双方应在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持身份证明、房地产交易合同登记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租赁工作人员审查监证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交纳规定税费,发放《房屋租赁登记证》。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第十九条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