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从原事业单位到另一事业单位,原单位聘用职称能否继续

2023-03-27 05:3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这个需要根据当地事业单位改制的相关文件处理
  • 法律分析:若愿意在该单位工作,可以向单位领导问一下。
    1、虽然没有续签书面的劳动合同,但可以继续在这家公司工作,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还在延续;
    2、如果在合同到期一个月之内单位未续签书面的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3、如果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则还可以要求赔偿金;如果单位是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则不能要求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双方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续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未续签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劳动仲裁的时效是一年,劳动者应在时效内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 法律分析:事业单位人员分为编制内与编制外两种,对于编制内人员聘用期满后单位不再续聘,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国家目前没有这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故对申请人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请求不予支持。
    根据相关规定,事业单位系经国家机构编制部门批准使用事业编制,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单位,由于国家编制管理体制,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分级分类管理,事业单位用工存在编制内和编制外用工的差异。
    属于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编制范围内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建立的是人事关系,双方之间发生的争议为人事争议,仲裁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在程序上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