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董事长有什么权利

企业法律顾问
2023-03-27 12:32: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董事长的权利: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闭幕期间行使董事会的部分职权;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除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定的事项外,董事长对公司重大业务和行政事项有权做出决定;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 董事长的权利:
    1、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2、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
    3、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闭幕期间行使董事会的部分职权;
    4、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5、除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定的事项外,董事长对公司重大业务和行政事项有权做出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 董事长的权利有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闭幕期间行使董事会的部分职权;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