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A向B借款10000元,A给B写了借条,借条上利息,时间都有,签字(身份证的名字),没有写身份证号,没有按手印,没公证,这个借条受法律保护吗?

公证
2019-05-13 08:37: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  
    8、必要时,应当由担保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  
    (二)写借条的注意事项:  
    1、写借条一定要注意写清借款人、借款的日期,还款的日期、借款人签字、借款的数额,借款的原因等内容,尽量详细为宜。  
    2、使用质量较好的纸张,便于长期保存,在允许的情况下尽量使用黑色水笔书写。  
    3、如有见证人,可请见证人在借条上签字,以便增加可信度。
  • 借条上写上公证人与担保人其结果是不一样的。

    借条属于合同的一种,属于民事行为。法律没有规定这种民事行为需要公证人。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自愿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
    这里的-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称为保证债务,也有人称保证责任。

    在未约定担保方式的情况是下,按照连带担保办理。所谓连带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

    连带责任是违反法律义务所承担的民事责任。这种法律义务首先是合同法上的义务,即给付义务,表现为作为。合同法上的义务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约定(如约定的连带保证责任),也可以是对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法定(如法定的合伙人对合伙债务的连带责任)。
    其次是侵权法上的义务,即不得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益的义务,表现为不作为。
  • 借条上必须有借款人的亲笔签字,要按红指印。写明借款金额,大写小写都要写。(书写数字的中间,不要有空格。)n借款日期,最好写上还款日期。应该写上债权人名字。甲乙双方所签的协议、合同、借条的等,不一定要第三者作为中间人签字,n也不一定去公证。
    如果协议、合同、借条的等能进行公证,那就更好了。最好让懂法律的给把把关,避免协议,合同,借条等,有漏洞。
  • 借条有借款人本人亲自签字确认的,且借款人有收到借款的,即有效,受法律保护。普通白纸记载借条内容并不影响该借条的法律效力。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三十二条 【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第四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第二百一十条 【自然人借款合同的生效时间】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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