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我的车丢了,车贷没还,我丈夫被起诉了,他的银行卡什么时候会被冻结

婚姻债务
2023-03-28 10:3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分两种情况:
    1、因欠金融机构或者个人钱会被冻结。法院可直接把所有进入该人名下的全部银行卡内现金转走,支付给债主或者其他机构。
    2、因信用原因,被国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银行卡不会被冻结。但有很大影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 法律分析:诉讼期间银行卡被冻结属于财产保全措施。只限制被冻结银行账户中存款的使用,不影响的出行等正常生活。如果以后判决败诉,进入执行程序后银行存款不足以偿还债务,未按照执行通知书限期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者未按规定报告财产,法院依法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后,即会严重影响的出行等。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
    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 金融机构擅自解冻被人民法院冻结的款项,致冻结款项被转移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已转移的款项。在限期内未能追回的,应当裁定该金融机构在转移的款项范围内以自己的财产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第三十七条 有关单位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被执行人收入的通知后,擅自向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支付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逾期未追回的,应当裁定其在支付的数额内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 当然会被冻结的,第一这属于夫妻共同贷款,那么偿还也就是夫妻双方共同的义务,在一方没有能力偿还的情况下自然也就意味着另一方需要偿还,这个时候无论夫妻双方哪一方有财产都会被冻结并强制执行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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