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学生在学校寝室里被同学养的宠物鼠咬伤,请问学校和对方是否都应承担赔偿责任?

消费者维权
2019-05-13 10:13: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学生受伤学校是否有责任要看具体情况: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第2款的规定,第三人侵权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当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当相应的补充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岁内)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岁至十八岁)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 被狗咬伤后不要轻易签和解协议   “私下和解”只是针对当时的情况而言,若受害人签订和解协议后病情恶化,无法再向动物饲养人另行主张权利,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就无法得到保护。   如要签订可就后续治疗相关事项详细写入和解协议,确保受害人病情出现变化也有保障。
      此外,受害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时,需保留医院诊断书、各项体检收费票据以及派出所的报案登记等证据。   温馨提示: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
    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果双方在公安部门达成调解协议,即为有效民事法律行为,是对赔偿一事的权利义务约定。   被狗咬伤后的维权途径   要分两种情况,如果被咬的不厉害,经过治疗之后无大碍的,属于民事案件,需要受害人与狗主人协商,协商未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需要受害人进行举证,如监控录像、目击者口供、医院诊断证明等;而对于造成重伤甚至死亡的,就成了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将立案侦查并向检察机关提起诉讼,此时受害人可以同时提出民事赔偿。
  • 根据《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关于赔偿的范围,可以依据第119条关于“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的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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