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侄儿在上海,去年年底骑摩托车把人撞伤,摩托车没有牌照,这种情况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

2019-05-13 10:45:3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依据以上法规及实际执行现状您将面临一下情况:

    1、罚款200-2000元;
    2、扣留机动车;
    3、没收假车牌;
    4、移送公安机关进行调查;
    5、最多四个月之内,若不能补办机动车登记手续,车辆被拍卖,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 对于相关责任:
    1、如果是机动车与机动车相撞,主责的负70%责任,次责的负30%责任,同责的各负50%责任。当然,全责就是100%责任了。
    2、如果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包括与行人相撞)相撞,主责的负80%责任,次责的负20%责任,同责50%责任,全责100%。
    确定责任后,应该要及时进行赔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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