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四个人跑我家里打砸,打人,但是他们只承认就一个人动手了,请问另外三个人是共同犯罪吗

其它
2019-05-13 11:27:0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43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因此,如果给对方当事人造成的伤害为轻微伤 那么警方会按照以上法律规定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对于对方的赔偿问题 警方会调解 调解不成 对方可能会发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综上 如果当事人年满16周岁 无论是行政责任还是刑事责任 只要够的上 就会被追究。同时还需要给予伤者赔偿。
    如果当事人未满16周岁,且未故意伤害对方至人重伤那么不会被追究行政或者刑事责任 但是其监护人需要承担赔偿对方的民事责任。
    如果当事人未满16周岁 但是故意伤害对方致人重伤,也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 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2.共同犯罪人主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3.共同犯罪人在客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
    4.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客体。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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