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父母配偶子女,无直系兄弟姐妹死后如何分配财产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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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首先要确定分配的是父母的财产还是子女自身的财产,自身财产由个人主张,父母资产由父母决定或家人共同协商。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
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
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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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无约定的情况下,财产均分,离世一方遗产无遗嘱的情况下再按
法定继承顺序分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
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
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
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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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丧偶财产这样分配:分配财产时首先分割出一半
夫妻共同财产作为健在配偶的个人财产。剩余的财产作为遗产由健在配偶、孩子、死者的父母共同
继承,但是死者在生前立有遗嘱将财产指定给他人继承的除外,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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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