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嗨,就是在学校,对方有七八个人。中午,他们来到我们宿舍,打了我们宿舍的四个人,导致一个同学眼镜碎了,腰肿了。监控证明他们来到我们宿舍,但后来他们辩解说我们也伤害了他们。问题是我们根本没有反击。那么,如果我们反击是正当防卫,还是这样的案例是互相殴打?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3-29 12:51: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他人殴打造成人身伤害,先去鉴定伤残,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
    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 需要先了解双方打架事由,如果造成伤害的可以报警处理,根据医院检查确定伤情,双方协商进行赔偿。
  • 故意殴打他人造成人身伤害,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追究刑事责任,涉嫌故意伤害罪。属于轻微伤的按治安案件处罚。被害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支付人身损害赔偿。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第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第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第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故意打人造成受害者轻伤的话构成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