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学生在学校外面打架学校有责任吗?离学校不远

暴力伤害
2019-05-13 12:51:2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导致受害人轻伤,鉴于其年龄未达到刑法17条规定的追究该罪的刑事责任年龄,因此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2、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对自身行为的后果缺乏足够的认知与预判,在学校学习期间,学校或其它教育机构应当依法履行对其的教育、管理和监护义务。及时纠正其打架的错误行为。如果学校在两个孩子打架后,未及时发现或即便发现亦未及时制止,那么就应对此事承担一定的后果。
  • 十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发生伤害事件,主张学校担责的当事人,应举出学校有教育、管理过错的证据,如不能证明学校没有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则学校不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第39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