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妈妈发生交通事故,小腿开放性骨折,对方全责,需要更换钢板,为了以后可以做核磁共振,换的钛合金,这个对方保险公司不知道可不可以理赔,如果不能理赔,这个钱可以要求肇事方出吗?谢谢

2019-05-13 13:09:3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理赔程序有以下几个步骤:
    1.报赔。发生交通事故后,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路面事故同时还要报请交通部门处理。
    2. 核定。对第三者责任的索赔,应由保险公司对赔偿金额依法确定,并依据投保金额予以赔付。
    对于保户与第三者私下谈定的赔偿金额,保险公司可拒绝赔付。
    3.赔付规定。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车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实行绝对免赔率。即保险人根据事故鉴定结论对被保险人实行部分赔偿。
    被保险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免赔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5%。
    因此,并非出事故,保险公司就全部赔偿。如此项投保了不计免赔险,即可在任何情况下享受100%赔偿。
    4.赔付时间。自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3个月内,保户应持保险单、事故处理证明、事故调解书、修理清单及其他有关证件到保险公司领取赔偿金。保险公司支付赔款一般在10天以内。
    赔款必须在1年内领取,否则将做放弃处理。
    5.争议。如与保险公司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保险公司在出险后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向保户理赔有两种方式:赔偿和给付。
    赔偿与财产保险对应,指保险公司根据保险财产出险时的受损情况,在保险额的基础上对被保险人的损失进行的赔偿。
    保险赔偿是补偿性质的,即它只对实际损失的部分进行赔偿,最多与受损财产的价值相当,而永远不会多于其价值。
    而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作为保险标的,因人的生命和身体是不能用金钱衡量的,所以,人身保险出险而使生命或身体所受到的损害,是不能用金钱衡量的。
    故在出险时,保险公司只能在保单约定的额度内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即人身保险是以给付的方式支付保险金的。
  • 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车祸全责保险理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 有关赔偿金额双方可先协商,协商不成,诉讼解决。起诉可以把驾驶员、车主和保险公司列为被告,要求赔偿伤残赔偿金、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误工损失、护理费和精神抚慰金等费用。
    如对方全责,你方聘请律师的费用可以要求对方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