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有个问题想咨询您一下,是这样的,我老公是二婚的,他是外地的,他的前妻是沈阳的,他的户口落在了他前妻的户口本上。现在分户不给分,如果我俩有小孩了,孩子户口可以上在他户口本上吗

2019-05-13 13:27: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分家是家庭内部的事,家庭成员意见一致即可
    分户是法律层面的事,需要公安机关审批。
    如果生活独立,有居住条件,可以向派出所申请分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分户申请;
    (二)婚姻关系变更等与分户原因相关证明;
    (三)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或者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
    (四)户主及拟分户人员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根据规定,家庭户户主一般由户内常住人口中房屋产权所有人承担。
  • 再婚夫妻胎数计算:夫妻生育胎数之和,不管哪一方抚养,生育了就计算。男方生育了一胎,女方生育了一胎,之和就是二了,再婚生育就是三胎了。辽宁省开放了再婚夫妻三胎政策,如果你们是辽宁省的,可以办理三胎准生证生育三胎。
    如果是其他地方的,三胎准生证不好办理。没有准生证生育是违法生育,违法生育可能会受到开除工作的处理。
  • 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第一百一十二条 立为一户的家庭,其户主或家庭成员一方因家庭内部矛盾不愿将本户居民户口簿交与其他家庭成员使用、以至其他成员无法办理个人相关事务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对保管居民户口簿的一方进行说服教育,并告知其相关户口政策;经说服无效的,公安派出所可凭该家庭成员的书面申请以及相关证明,为其制发仅含首页和其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的居民户口簿,并在常住人口登记表和人口信息系统中注明相关情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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