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公交车上被公交车监控坏了公交车有责任

财产损害赔偿
2023-03-30 07:41: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交车内摔伤的担责主体如下:
    1、公交车在行驶的过程中未尽到相应的义务,未能保障乘客人身安全造成摔伤的,由公交运营方承担责任;
    2、若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由乘客自己担责。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公交车内摔伤,如果司机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不担责;如果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要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是由第三人造成的,司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只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公交车上摔倒是公交车司机以及公交公司的责任。如果公交车司机没有提示乘客注意安全,乘客在此情况下,公交车因司机过错造成乘客摔伤或撞伤的,公交司机的行为与乘客的受伤结果存在因果关系,理应对乘客的摔伤负全部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三条
    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第八百二十二条
    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当尽力救助患有急病、分娩、遇险的旅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