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00年建的北京周边浅山别墅180栋,由于开发商未交土地出让金,导至业主没有产权证!这种情况算违建吗?怎么办?

人身损害赔偿
2019-05-13 14:59: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划拨地的土地使用权仍属于国家,拆迁补偿中不含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只补偿土地上建筑物或种植物的财产价值以及搬迁补助费、安置补助费等。
    2、出让地的土地使用权属于原受让人,拆迁补偿中包含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上建筑物或种植物的财产价值以及搬迁补助费、安置补助费等。
      出让的土地,土地使用者支付土地出让金,具有固定的土地使用年限,在这个期限内,土地可以自由买卖。
      划拨的土地,土地使用者支付很少或不支付土地出让金,一般没有固定使用年限,转让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
    流程:提出申请→进行受理→初步审查→审查→签约→拟文→审核→交费→报批→发文;
    申报材料:
    1、法人资格证明等相关文件(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要求4份);

      
    2、法定代表人的证明文件(原件要求4份);

      
    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要求4份);

      
    4、授权委托书(原件要求1份);

      
    5、受委托人身份证明相关文件(复印件要求1份,原件核查);

      
    6、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书(原件要求4份);

      
    7、项目批准文件(原件要求1份,复印件要求3份);

      
    8、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规划条件附件(复印件4要求份,原件核查);

      
    9、建设项目规划平面布置图(复印件要求4份);

      
    10、土地勘测定界图(原件要求4份);

      
    11、土地估价报告及地价评估结果确认文件(原件要求1份,复印件要求3份);

      
    12、相关规定协议(原件要求1份,复印件要求3份);

      
    13、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证明。
  • 土地出让金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时所收取的土地权益,以划拨方式获取的土地使用权发生转让、抵押等市场行为必须补办出让手续,交纳出让金,方可办理土地登记,其出让金数额计算方法如下:
    一、有实际成交价的,且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成交价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出让金,若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则依照标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
    二、发生转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时,按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

    三、通过以上方式计算的土地出让金数额,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有异议的,由受让人委托有资质的土地估价机构进行评估,按评估价的40%计算土地出让金。
    四、划拨土地使用权成本价格占土地价格的最高比例不得高于60%,在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计算出让金时,必须将成本价格换算成市场土地价格,再按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土地出让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