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觉得自己名字不好听可以改名字吗

2023-03-30 12:48: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民变更姓名,主要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 法律上允许改姓氏。我国法律规定,自然人决定、变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组织决定、变更、转让名称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六条
    自然人决定、变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组织决定、变更、转让名称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千零一十四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 改名以一次为限,一般是不能二次改名的。
    一、公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办理名字变更登记:
    1、在同一单位(学校)或者近亲属中名字相同的;
    2、未成年人因父母离异、再婚或收养关系要求变更姓名的;
    3、名字中含有不易识别的冷僻字、异体字、繁体字的;
    4、名字的谐音或含义容易引人误解、歧视或伤及本人感情的;
    5、公民出家或僧尼还俗的;
    6、姓名粗俗不雅的。
    二、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姓名变更登记:
    1、被依法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人;
    2、正在被收监服刑、被劳动教养和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
    3、已掌握的民事案件尚未审结或尚未执行完毕;
    4、对于父母离婚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协议不成的;
    5、在校全日制大中专学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
可能感兴趣
律师推荐
同城律师
专业律师
北京律师 北京找律师 顺义区律师 顺义区找律师 北京彩礼律师 北京起诉离婚律师 北京子女抚养律师 北京离婚财产分割律师 北京离婚房产分割律师 北京离婚赔偿律师 北京家暴律师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 北京刑事赔偿律师 北京无罪辩护律师 北京帮信罪辩护律师 北京取保候审律师 北京刑事拘留律师 北京毒品犯罪律师 北京诈骗律师 北京死刑辩护律师 北京经济犯罪律师 北京暴力犯罪律师 北京职务犯罪律师 北京劳动仲裁律师 北京劳动合同纠纷律师 北京合同违约纠纷律师 北京合同审查律师 北京借款合同律师 北京买卖合同律师 北京租赁合同律师 北京股权转让律师 北京破产清算律师 北京企业诉讼律师 北京债务追讨律师 北京民间借贷律师 北京公司债务律师 北京信用卡纠纷律师 北京网络借贷纠纷律师 北京房屋买卖律师 北京房屋租赁律师 北京二手房律师 北京开发商违约律师 北京装修纠纷律师 北京房屋产权律师 北京房屋中介纠纷律师 北京交通事故赔偿律师 北京交通肇事律师 北京遗产继承律师 北京征地补偿律师 北京土地纠纷律师 北京拆迁补偿律师 北京工程质量纠纷律师 北京拖欠工程款律师 北京医疗事故纠纷律师 北京侵权赔偿律师 北京财产损害赔偿律师 北京著作权律师 北京商标律师 北京专利律师 北京保险合同律师 北京保险赔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