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证明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办理登记的申请材料;
2、受理: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查验申请主体、申请材料,询问登记事项、录入相关信息、出具受理结果等工作的过程;
3、审核: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后,根据申请登记事项,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进行进一步审查,并决定是否予以登记的过程;
4、经审核符合登记条件的,应当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
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一百一十五条
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
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一十六条
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
办产权证需要哪些材料
1、购房
合同,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2、房屋测绘调查表及原平面图;
3、完税证明;
4、已婚购房人需同时提供身份证和结婚证;
5、单身购房人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和户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