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已硕士身份签了医院的工作的三方协议,但同时又考上了全日制的博士,如果想毁约,违约金可以返还吗?如果想继续在医院工作,同时继续读博,医院能够要吗?

2018-08-07 21:47: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法解释二》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的法律,它主要规定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及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保全、违约责任等问题。
    共计第二十三章四百二十八条。

  • 一、取得原单位同意并且取得解约的书面意见,另外由于三方签订的过程中,会有违约金的情况。要根据合约的约定赔偿金额进行赔款,当然可以尝试跟人事沟通去免除这个费用。
    三方违约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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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填写违约申请表(包括违约情况说明以及诚信说明无隐瞒的情况),带上旧三方前往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审核,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负责人签署意见后,等待时间领取新的三方。
    三方违约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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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领取新三方后,要与新的企业进行三方协议的签订,办理新的签约手续。以保障自身未来就业利益的发展。同时不同学校有不同要求,但有违约次数的限制,要注意情况。
  • 合同法》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第一百一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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