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工作日上6小时,周末补一天,每周上天共40小时,请问我周末补班时应给我双倍工资吗?A

2019-05-13 18:44:4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 用人单位未及时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的,包括没有及时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加班工资和其它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同时用人单位仍有义务支付工资差额。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或者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将承担以下法律后果:
    (一)限期支付。用人单位没有支付相关费用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也就是用人单位只要补付即可。
    (二)差额支付。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三)加付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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