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这个是交通事故,是对方如果碰瓷的,而且他撞了我之后,我停车看到他没事我就开车走了,谁知道他们报警了,现在警方那边说我肇事逃逸,要扣了我的车然后说要吊销驾驶证,一边对方又整天打电话骚扰要钱!还欺骗我说当时人在医院住院了!约我见面的时候说要我四万块私聊!我没给就一直打电话骚扰我!这种情况下可以起诉吗??

2019-05-13 19:26:4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您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交通事故并造成车主死亡的话,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修正)第九十九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另,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 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责任而驶离现场、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等8种情况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以上八种行为可以认定为交通事故逃逸行为,并在一些情况下可以追求肇事者的刑事责任。
  • 吊销驾驶证常见的情形有以下三种:
    一是驾驶报废车或拼装车上路行驶,交管部门会对其依法处以吊销驾驶证。
    二是醉酒或饮酒驾驶,交管部门会对其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申领驾驶证。
    此外,如果驾驶营运性车辆酒驾违法行为,交管部门会对其依法处以吊销驾驶证且十年内不得申领驾驶证。
    第三种情形是,驾驶人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交管部门会对其吊销驾驶证且2年内不得申领驾驶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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