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不接受行政复议决定,再次起诉,被告还能提供新的证据吗?

2023-04-01 02:37: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具体是什么案件呢
  • 提供相关证据和法律依据,才有改变复议结果的希望。
    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