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农村不动产证户口不在本村,能否登记不动产证

房屋产权
2023-04-01 08:19: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想要办理农村的房产证,需要去当地的乡镇部门建设办公室进行办理,那里面有专门负责办理农村房屋登记的人员,需要携带自己的相关证件以及证明房屋是自己的相关资料,等工作人员核实之后,我们需要签字盖章,最后交由县级的规划部门进行审核,再由一级的主管部门进行发证。法律依据:《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 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建住宅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根据村庄、集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批准。


  • 法律分析

    可以办理房产证,户主如果不是本村人,是办理不了房产证的;如果是本村人,那么,需要符合一户一宅的规定,即在本村以前没有办理过宅基地证,这样才能办理宅基地证和房产证。农村无证房屋产生物权纠纷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的方式处理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第六十三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前款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书面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及其最高年限、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等,参照同类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执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 当事人持有住房所属房管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不需要办不动产证。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三条 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
    第三十三条 本条例施行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和制作的不动产登记簿继续有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