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未满十八岁进看守所一个月,检察院不批捕无罪释放了,会有案底吗?如果有多久会销?

其它
2019-05-14 01:21:2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未成年人侵权造成他人损害,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三条 【被监护人致人损害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未满十八周岁但如果依靠自己的劳动能力养活自己的,就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所签订的租赁合同就是有效合同,是要受到法律保护的,一旦违约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2.未满十八周岁且尚由监护人抚养的,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所签订的租赁合同如果没有经过监护人追认的话,就是无效合同,可以由监护人要回相应的租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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