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二手房贷款,买方不抵押,以各种理由不去,算什么行为?

2019-05-14 02:09:1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二手房抵押贷款的程序是怎样的,  第一步:贷款申请及初步评估;  第二步:进行贷款初审;  第三步;签订购房抵押贷款合同并办理公证,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划拨首期购房款;第四步: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及抵押登记、保险等手续;  第五步:贷款审批,发放贷款;  第六步:借款人按月还款付息,贷款本息结清后,注销抵押登记,解除合同。  
  • 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是指购房人在支付首期规定的房价款后,由贷款银行代其支付其余的购房款,将所购商品房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要理解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必须把握以下几点:  
    1、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其抵押物是预购的商品房。预购的商品房是并未建成的商品房,它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2、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抵押人为购房人,抵押权人是贷款银行。  
    3、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其前提是购房人要独立支付首期的房价款。  
    4、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其担保的债权数额为购房人支付首期规定的房价款的余额。  
    5、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必须提交生效的预购房屋合同。这是为了保证抵押权人的利益,因为只有生效的预购房屋合同才表明抵押人对预购的房屋享有处分权,才能保证抵押合同的有效成立和抵押权的顺利实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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