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交通事故中有人受伤,人在住院,事故处理过程可以了解一下吗?还有保险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4-01 17:36: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发生交通事故后一般处理步骤:
    1、向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报案。
    2、交通管理部门赶赴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处理。
    3、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管理部门在充分了解事故情况时,并结合收集到的各种证据,客观、公正的制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分清事故当事人各方的事故责任。 
    4、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5、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6、受害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于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或者在法定的调解期限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受害方可向法院起诉,以此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 法律分析:发生交通事故后,被撞人在医院首先应当得到及时的就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进行处理。发生交通事故将伤者送往医院的同时,要电话报警,通知保险公司现场处理。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被撞人在医院的,首先应当了解伤情,估计是否有伤残,确定赔偿大致数额,在该范围内一般不要可以就医疗费全部垫付,医药费索要收据,家属的误工费、护理费、住院生活费,营养费,伤残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等先暂时不要垫付,后期由家属自行起诉,由保险公司赔付,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够不上伤残的,医疗费的垫付不要超过一半。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保险公司。
    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需要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送达尸体处理通知书的同时,告知受害人亲属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垫付申请。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纠纷,一般可以到“事故发生地”法院,或“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需提交下列证据:
    交通事故造成伤残的,应提交《伤残鉴定报告》 ;在诉讼前未做伤残鉴定的,在向法院提起诉讼式,可以提交书面申请,要求法院做伤残鉴定。
    伤残鉴定的结果决定了受害人能获得多少的赔偿;交通事故造成残疾的,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需要提交医院的证明,法院会根据医院的相关证明来计算残疾器具费;误工费、护理费和营养费的诉求的,需要提交相关的鉴定文件,起诉前未做鉴定的,在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提交书面申请,要求做相关的鉴定。
    鉴定报告决定了误工费、护理费和营养费的赔偿;医疗费的诉求,需要提交相关的治疗凭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八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