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表姐的小孩今年五岁了,两年前她和邻居家的小孩一起玩不小心手抓到对方的脸了,当时买的礼物拿的钱已经道歉了,事情过了两年,前两天她邻居又来找,说要把脸上的那个疤痕恢复如初,要是通过法律的途径应该怎么处理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4-01 18: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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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人身伤害的,应当在第一时间进行就医处理,并保留现场痕迹,必要的时候可以直接报警处理,让警察固定
证据,如果因此产生财产损失的,可以提起相关的侵权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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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人若有侵害他人
人格权的行为,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承担
民事责任: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
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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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