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右手拇指都没了,算几级残疾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4-01 19:1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手指算残疾的情形有:
    1.手拇指挛缩畸形不能对指和握物。
    2.一手除拇指外,其余任何三指挛缩畸形,不能对指和握物。
    3.一手拇指离断或者缺失超过指间关节。
    4.一手示指和中指全部离断或者缺失。
    5.一手除拇指外的任何三指离断或者缺失均超过近侧指间关节等。法律依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
    肢体残疾,是指人体运动系统的结构、功能损伤造成四肢残缺或四肢、躯干麻痹(瘫痪)、畸形等而致人体运动功能不同程度的丧失以及活动受限或参与的局限。
    肢体残疾包括:
    1.上肢或下肢因伤、病或发育异常所致的缺失、畸形或功能障碍;
    2.脊柱因伤、病或发育异常所致的畸形或功能障碍;
    3.中枢、周围神经因伤、病或发育异常造成躯干或四肢的功能障碍。
  • 法律分析:右手没有是几级残疾,要根据致残原因不同而不同。 如果是因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致残的,那么属于7级伤残。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法律分析:首先要确定是否是工伤,如果鉴定为工伤,可以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七级工伤标准:一手除拇指外,其他2~3指(含食指)近侧指间关节离断。一手除拇指外,其他2~3指(含食指)近侧指间关节功能丧失。八级工伤标准:一手除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离断。一手除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无功能。九级标准:一拇指末节部分12缺失。一手食指2~3节缺失。一拇指指间关节功能丧失。一足拇趾末节缺失。所以大致可以判断为7-9级伤残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二、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三、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