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买了房子,只交了10%的定金,现在不想买房子,可以退还吗?

合同违约纠纷
2023-04-01 19:5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房屋定金交了之后可不可以退要看存不存在以下的情形:第
    一、由于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够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给买受人。第
    二、由于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第
    三、如果仅仅是买方自身的原因想退定金,是不能退的。如果是卖方违约,定金可以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法律分析:定金交后不想买房了一般不能退定金。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又称保证金。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
    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或者卖方违约的也应当退还定金,因为买房自己的原因导致不能购买房屋的其他情况一般不退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法律分析:房屋买卖协议双方均无法达成共识要退还定金。房屋买卖协议双方对协议及补充协议内容未能达成合意,导致无法签约且不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可以要求退还买房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