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和别人发生了交通事故,对方主责我次责,但我的车损坏严重,变成了事故车,能不能找对方赔偿车辆损失费用?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4-02 00:04: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建议通过诉讼解决
  •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坏,由侵权人车辆投保交强险、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赔偿实际损失,不足部分由侵权人赔偿,没有赔偿折旧费的法律规定,折旧费属于间接损失;
    最高法院对车辆折旧赔偿持谨慎态度,倾向于原则上不予支持,当然,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也可以考虑予以适当赔偿,但必须慎重考量,严格把握,所以说可以索赔折旧费,但成功率不高。
    见:
    1、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0〕17号,自
    2021.
    1.
    1.修正施行)第十二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第十三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2、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主体赔偿顺序】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 交通事故按照情况与法律规定进行赔偿:首先交通事故造成对方的车辆受到损失的,需要支付维修车辆的费用,不可维修的需要支付车辆等同价值的赔偿金;然后需要赔偿对方因为交通事故所产生的各种费用,以及所损失的相关费用;最后对方索要精神损失费也要给予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