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解除劳动合同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4-02 00:24: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的解除原因有以下几类: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
    2、劳动者单方解除;
    3、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
    4、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5、无过失性辞退;
    6、经济性裁员。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九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劳动合同的解除原因主要分类有以下几点: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
    2、劳动者单方解除;
    3、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
    4、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
    5、无过失性辞退;
    6、经济性裁员。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条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劳动合同解除原因的分类有: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



    2、劳动者单方解除;



    3、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



    4、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



    5、无过失性辞退;



    6、经济性裁员。



    根据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