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欠别人钱,没钱还,被债主起诉人民法院,已经是不诚实人员的黑名单了!法院黑名单能被撤销吗?

债务追讨
2023-04-02 01:27: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钱不还被起诉了的,当事人应该积极应诉,有能力还债务的要尽快还请债务,如果暂时没有能力偿还的,应当积极收集相关的证据,并准备偿还债务的计划,向法院和债权人表示自己的还款意愿。如果有钱不还的,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借款人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应当按照判决书的规定偿还借款,对方不偿还借款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然后人民法院会强制借款人偿还借款,比如借款人有存款的,人民法院会冻结其存款,然后再把钱直接划给对方。
  • 借钱不还被起诉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如果自己暂时无力偿还,可以直接找到原告商谈,争取与债权人协商分期还款、延期还款或者减免债务,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请求原告撤诉,撤诉后积极履行协议,否则对方还会再次起诉。
    2、如果协商不成被起诉后,应该积极应诉,争取在法庭上达到分期还款的目的,判决生效后也应该积极履行。
  • 法律分析:在没有上黑名单之前履行了,自然不会上黑名单,已经上黑名单的履行完毕可以申请撤销黑名单。债务人经法院判决后,拒不履行的。法院在执行程序中,会将其列入失信名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