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的户口是农村户,妻子是城镇户口,儿子随母亲为城镇户口,因妻子与儿子都无固定职业,能否参与分配村集体利益

2019-05-14 06:07:2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居住在城镇满一年以上,且收入来源于城镇的,可以按照城镇标准计算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2005]民他字第25号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 》之规定,受害人在事故发生前一年居住在城镇,且收入来源于城镇的,可以按照城镇标准赔偿。
      证据要求:暂住证、租房合同、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工资单等。
  • 农村土地归集体(国家)所有,农村的宅基地不是商品土地。农村居民户口转为城镇居民户口后,不但是主动放弃了土地(含田、土、山林、水面)的承包权,也放弃了宅基地的占有权。
    若是农村居民,在拆迁时征收时,农民的宅基地可以获得征收补偿;而转为城镇居民户口后,原来房屋的宅基地,个人只有使用权了,土地归村集体所有,在征收时,只赔偿房屋的基本拆迁费,宅基地的征收补偿费,归村组集体所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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