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要不要有合法的理由离婚?因为生活琐事可以吗?只是一件很简单很小的小事,会不会不利于争夺抚养孩子?

子女抚养
2023-04-02 05:04: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如果不同意离婚,可以以夫妻关系尚未破裂为由进行答辩;如果同意离婚,可以就抚养权和夫妻共同财产为内容进行答辩,对于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法院一般会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判决孩子的归属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有孩子的情况下,不一定必然判离。
    如感情确已破裂,建议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
    或双方同意离婚,且就孩子归属、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的,直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比起诉离婚更节省时间和精力。
  • 法律分析:这个情况是可以请求法院诉讼离婚,并且将孩子抚养权拿在手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