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道路交通保险中有哪些免责责任?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4-02 09:4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这些属于道路交通保险中的免除责任:
    1、驾驶人故意造成保险事故的;
    2、驾驶人没有取得驾驶证或醉酒驾驶的;
    3、非被保险人或非保险合同允许的驾驶人驾驶机动车的。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属于道路交通保险中的免除责任的情况: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
    2、驾驶人醉酒的;
    3、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4、被保险人一方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等情况。并且如果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可以在事后向侵权人追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属于道路交通保险中的免除责任的情况: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驾驶人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一方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等情况。并且如果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可以在事后向侵权人追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