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校园侮辱给别人起外号算不算校园霸凌?

名誉毁谤
2023-04-02 10:20: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言语侮辱算校园欺凌。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构成侮辱罪。当事人有权利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犯此罪的,一般告诉的才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 言语校园欺凌是可以立案的。
    如果有对学生进行多次言语恐吓、辱骂的,可以追究相关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言语校园暴力会导致受害人精神受到严重伤害,影响受害者的身体健康。对于校园欺凌行为,不能进行容忍,可以积极寻求家长和老师的帮助。
    校园欺凌是指,发生在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校园内外、学生之间,一方利用体能、人数或者家庭背景等条件,蛮横霸道、恃强凌弱,通过以下方式蓄意或者恶意实施欺负、侮辱,侵害另一方身体、精神和财物的行为:
    1、在班级等集体中实施歧视、孤立、排挤的;
    2、多次对特定学生进行恐吓、谩骂、讥讽的;
    3、多次索要财物的;
    4、多次毁损、污损特定学生的文具、衣物等物品的;
    5、实施殴打、体罚、污损身体等行为的;
    6、记录、录制、散布实施欺凌过程的文字、音频、视频等信息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欺凌行为。
    【法律法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六条 未成年犯罪人犯罪记录的封存与查询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 言语侮辱也是算校园欺凌的。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会构成侮辱罪。当事人有权利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犯此罪的,一般告诉的才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