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顾客在店里的台阶上摔伤,但有贴小心台阶的标志,这是谁的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4-02 10:40: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顾客在店里摔伤的,如果是因为店主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的,由该店负责。由第三人侵权行为造成,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顾客自身原因造成的,顾客自行负责。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应该确认顾客自己在店里摔伤是否是商店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如果商店未在易产生危险的位置采取防护措施,应对顾客摔伤所造成的损害承担主要责任。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首先应该确认顾客摔伤,是否是超市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界定商店是否承担责任的核心在于,其是否在合理限度范围内尽到对顾客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保障的义务。商店未在易产生危险的位置采取防护措施,应对顾客摔伤所造成的损害承担主要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