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宁波新车被追尾,对方全责,能否向对方索要折旧赔偿

2019-05-14 07:31:2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交通事故全责赔偿标准
    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 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需要赔偿多少呢?根据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公式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3、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

    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需鉴定)

    13、车辆停运损失费=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需鉴定)

    1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原则上以构成伤残为基础)来确定赔偿的项目及金额是多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