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担保合同与担保函中关于担保期限不一致的问题,以担保合同为准还是以担保函为准 ,担保函与担保合同出具的日期为同一天

2019-05-14 07:30:3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担保合同无效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七条 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第八条 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第九条 担保人因无效担保合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或者在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内,要求有过错的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
      担保人可以根据承担赔偿责任的事实对债务人或者反担保人另行提起诉讼。
  •  《最高法院关于担保法的解释》
      第二十二条 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是,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成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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