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二手房过完户了,当时没交税,没有完税发票,请问现在还可以补交吗?

2019-05-14 11:10:0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增值税(约为房屋售价的
    5.5%,满两年免交),原业主缴纳。
    2、个人所得税(房屋售价差额的20%或房价的1%,家庭唯一住房可申请免税),原业主缴纳。
    3、契税(90平米以下为房价的1%、90-144平米以内为房价的
    1.5%、144平米以上为房价的3%,应办理相关优惠手续),买家缴纳。
    4、房屋转移登记费80元,买家缴纳。
    5、房屋转移登记手续费(过户费,已取消)(住宅3-4元/平米,非住宅10元/平米),买卖双方缴纳。
    6、房屋专项维修基金(首期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数额为:多层住宅7层以下,不配备电梯的)60元/平方米;多层住宅配备电梯的)90元/平方米;小高层、高层住宅7层以上,含7层145元/平方米。);如果原业主已经交过,则办理转移到买家名下即可。原业主已经交过的买家可不交,否则应补缴。
    7、土地收益金(房改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依次为1%、2%、15%,商品房不缴纳此费)。原业主缴纳。
  • 买卖双方房管局签订买卖合同之后来到地税开具完税证明。二手房过户是根据地税指导价收取,按照以下比例:90平以下,契税1%,90平以上,契税
    1.5%;增值税约
    4.76%,证过2年可减免;个人所得税1%,证过5年且是业主唯一住房可减免;以上是首套房,二套房面积90平以下,契税仍然1%,90平以上2%,其他一样;三套房及以上,契税按照3%收取。二手房过户需要买卖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管局签订买卖合同,然后到地税缴纳契税,最后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过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