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方犯法,坐牢,财产又给他人保管,另一方能能否离婚,追回财产。

离婚
2019-05-14 11:11:4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根据婚姻法解释
    (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2、婚姻期间的获得的财产原则上认定为共同财产,为共同生活支出的费用为共同债务(《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因此,你为看病所借的债务应为共同债务。
  • 一般一方在监狱服刑的离婚,都是通过诉讼。未服刑方可在其住所地法院起诉。
    如果协议离婚,双方签署好离婚协议,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因为《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办理离婚登记应当夫妻双方到场。
    有的地方是只凭离婚协议和监狱的两份证明即可登记离婚,两份证明是离婚协议签署自愿的证明和服刑人员身份证明。
    如果需要亲自到场的,要由监狱进行押解。也有少数地方的民政部门会到监狱去办理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