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发工资直接打卡不用签领,然后工资条上只有应发、保险扣款、请假天数及扣款、实发这几项,而且职工请假也都是批准了的,以前也有请假的时候,请假也可以发三千二三的工资,但是6月份我请了3.5天假居然仅仅发了2600元,到财务要明细也没有,都不知道怎么算的工资,然后公司也没有和我们说公司订立了什么关于请假工资怎样计算的制度,有一个同事请了八九天假吧,发工资时居然只发了一千多点,然后我九月份的时候请假学车,请假时也没有说什么啊批准了,这几天我们发工资觉得工资不太对就去问,关于工资计算方法什么的,然后什么都不告诉我,只说就这样,还说我这个月请假这么多工资到时候都扣没了,我们应该怎样维权。

2018-08-08 05:00: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不按时支付员工工资的,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立即要求公司支付员工拖欠的工资以及按照拖欠工资的支付25%的经济补偿金。
    此外,还可以向当地劳动局投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如果不能提供你的实际工资水平的,一般仲裁机构以用人单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如果有银行收工资记录的话,可以以银行收工资的记录作为工资标准的证据的
  • 以加班工资为例,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缺勤的,可以扣缺勤天数(或小时)的工资,按照以下方法计算,时间长的可以累加日工资。旷工1天扣3倍工资违法,但可以依据规章制度对旷工行为进行处罚,甚至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不可以扣月工资的20%以上。n劳动保障部于2008年1月10日公布了《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n“制度计薪日”即用于日工资的计算的月计薪天数,在工资发放的时候与许多考勤项目相关,如扣除事假、病假工资,加班费计算,工作不足一个月时的工资计算等等,都与“制度计薪日”及日工资数相关。n月计薪天数、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方法为:n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
    21.75天(不扣除11天的法定节假日)n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n小时工资:日工资÷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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