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请问试用期过了不签合同,原因是甲方变更了当时约定的内容,导致双方达不成协议,那怎么算试用期间的工资?

2018-08-08 05:41: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
    21.75天
  • 一般劳动者在入职一个月内,用人单位会跟劳动者签订合同,并约定好试用期。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的当日依法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如果劳动者担心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过后不签劳动合同,则劳动者应该保存好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比如工资发放资料,进出证,工作证等相关证据,以便日后维权。
  • 试用期内实际履行时间满一个月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强制性规定,属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十)款”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的情形,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六)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劳动者可以随时据此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一)款和第四十七条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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